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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4-05-07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接收规模:500人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1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三、优惠政策

1.所有被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在第一学年享受硕士生奖学金。

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直接攻博生从第一学年起享受博士生奖学金。

四、申请者收到复试通知后须提供的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可在复试时提交);

3.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着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五、申请办法

1.申请人请到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hnu.cn)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目前请参考2010年招生简章的专业目录),登录“网上报名”栏目用有效邮箱注册,在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下载打印《湖南大学201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将该表邮寄(或送)报考院系的研究生办公室,申请时间:2010年7月20日~9月20日(暑假期间请通过信件方式邮寄);

2.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后,由各学院于2010年9月30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时间为10月初,具体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择优录取;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后,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一般为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此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5.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6.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31-88822856

传真电话:0731-88822863

7.各学院的通信地址:湖南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410082)

8.各学院的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学院名称联系人电话
001土木工程学院秦老师88821532
002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唐老师88821423
00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邓老师88822829
004建筑学院彭老师88822679
006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朱老师88821501
007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陈老师88822332
008设计艺术学院龙老师88822418
009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张老师88822252
010计算机与通信学院邓老师88823901
011化学化工学院陈老师88822275
012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刘老师88822574
01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曾老师88821483
014工商管理学院孔老师88684779
015马克思主义学院吴老师88822297
016岳麓书院张老师88823094
017教育科学研究院李老师88822884
018金融与统计学院潘老师88684805
刘老师88684805
019法学院龙老师88823051
020会计学院李老师88684635
022生物学院周老师88822606
023体育学院黄老师88821270
024软件学院蒋老师88821976
025经济与贸易学院陶老师88684622
026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徐老师88821931
027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赵老师88825780
028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李老师88823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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