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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中央党校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考研时间: 2014-09-17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热烈欢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免硕士生!

我校接受推免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

2.获得了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学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学术型硕士招生各专业都接收推免生,招生人数为2人的专业最多只接收1名推免生,且各教研部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不得超过本部分配的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可在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整拟接收考生。接受申请专业及各专业人数分布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三、接收程序及办法

1.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可按教育部要求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必须通过该网站报名),在线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并于复试报到时把下列书面材料送至我校研招办:

(1)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cps.gov.cn)下载《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接收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2份并填写;(2)个人陈述1份(用大约2000字介绍本人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5)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2.研招办将通过研招网向审核通过的推免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注意查看。

3.复试分为专业复试和外语复试两部分。专业复试包括笔试或面试,外语复试包括口语、听力测试与笔试。

四、录取与公示

1.对通过复试的推免生,研招办将根据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我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于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3.我校不再向接收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

4.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上网公示,公示时间10天。研究生院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2804348.

五、学费及奖助办法

我校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中的规定收取学费。入校后,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我校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发放助学金,并通过设立奖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试行多元奖助。

热烈欢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免硕士生!

我校接受推免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

2.获得了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学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学术型硕士招生各专业都接收推免生,招生人数为2人的专业最多只接收1名推免生,且各教研部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不得超过本部分配的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可在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整拟接收考生。接受申请专业及各专业人数分布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三、接收程序及办法

1.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可按教育部要求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必须通过该网站报名),在线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并于复试报到时把下列书面材料送至我校研招办:

(1)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cps.gov.cn)下载《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接收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2份并填写;(2)个人陈述1份(用大约2000字介绍本人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5)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2.研招办将通过研招网向审核通过的推免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注意查看。

3.复试分为专业复试和外语复试两部分。专业复试包括笔试或面试,外语复试包括口语、听力测试与笔试。

四、录取与公示

1.对通过复试的推免生,研招办将根据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我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于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3.我校不再向接收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

4.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上网公示,公示时间10天。研究生院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2804348.

五、学费及奖助办法

我校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中的规定收取学费。入校后,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我校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发放助学金,并通过设立奖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试行多元奖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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