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利
男,生于1965年2月。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教育背景
1986年吉林大学本科毕业
1988年吉林大学硕士毕业
研究领域
行政法、立法学
社会兼职
山东省应用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济南市仲裁委仲裁员;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荣誉奖励
2004 、 4 —— 2006 、 8 在淄博市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一次
代表性成果
《行政救济通论》, 1995 年法律出版社;《立法学》, 2002 年山东大学出版社。
另参编《宪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教材和著作九部
代表性项目
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法治政府制度研究”(04BFX018)、教育部社科项目“行政执法过程研究”(01JA820009)、多项山东省社科项目等课题研究;参与撰写法学著作和编写法学教材6部。
2004-2008依法行政制度研究((04BFX018)),第二 国家社科基金委批准
2002-2008行政执法过程研究(01JA820009),第二 教育部批准
2006-2008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研究[CLS(2006)ZD02],第二中国法学会批准
2008-2009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研究(B0801),第二中国法学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