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读硕招生简章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院校信息 >> 招生简章 >> 西南大学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读硕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读硕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06-09-19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西南大学2007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报考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

广大考生: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06]6号)文件(相关文件可在网上搜索)的精神,2007年国家下达“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共3700人,其中硕士生3000人,博士生700人。

该项计划招生生源范围:西部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东北三省以及河北、海南省、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新疆建设兵团;内地西藏办、内地新疆高中办、民族学院、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填报、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

欲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计划的在职考生,必须先与定向单位、培养单位签署《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非在职考生必须先与生源所在省市教育厅(教委)、培养单位签署《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并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然后,持有效《协议书》和《资格确认表》到生源所在省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未设民族处的到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跨省、跨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份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经审批后,考生持有效《协议书》和《资格确认表》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领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校验码,然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报名、办理报名手续。

教育部分配给重庆市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名额共85名,分布在教育部部分直属院校和国防科工委院校,欲报考分配给重庆市计划的考生,请到重庆市教委民教处(联系电话:023-63852739、联系人:陈祥利)进行报考资格确认(重庆市教委民族处要求:在职考生必须与所在具有人事调配权的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在职考生必须自行联系具有人事调配权的单位签订定向协议),然后,到重庆市招办领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校验码(023-67857597)。

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一、学校简介

西南大学是2005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是一所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学校占地9000亩,校舍面积近15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80万册。学校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9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66个博士点(含13个博士一级学科自主设置专业)、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含14个自主设置专业)、15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35个省部(市)级重点学科、27个省部(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文科研究基地、6个重庆市重点文科研究基地、104个本科专业。学科涵盖11个学科门类,共42个一级学科。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任教师2650余人,专职科研人员300余人,其中,教授(研究员)307人,副教授(副研究员)739人,博士生导师103人,硕士生导师513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省部级专家75人,重庆市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73人,有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专家15人,有40余名教授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和学科组成员、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组成员、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组成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评审组成员、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顾问和委员;有70多名教授为全国二级以上学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长;有20多名教授担任国际科研机构的重要职务,在该学术领域有较大的影响。主持承担 “ 973 ” 、 “ 863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414项。

二、培养目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五部委《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的文件精神,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其目的在于培养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专业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生源范围

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的人员,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础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育和管理人员。

(按2006年9月20日签发的教民厅[2006]6号文之规定,我校硕士生源省市为河北、内蒙古、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自治区、新疆建设兵团)

四、招生名额

56名。其中,录取的符合要求的汉族考生原则上不超过10%;在职人员考生原则上不低于50%。

五、报名、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进行,确定单独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报考条件

A、参加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专科毕业后两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历的往届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B、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二)、报名与考试

除须在复试时进行汉语水平测试外,报名程序和考试安排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名程序和考试安排一致。

(三)、录取

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招生单位、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

六、培养与就业

所录考生均为定向培养,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以及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硕士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继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若因上级部门政策变化而出现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

《报考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