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备考:考研专业课之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四)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院校信息 >> 考研资料 >> 法学备考:考研专业课之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四)

法学备考:考研专业课之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四)

考研时间: 2010-09-0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第二节 中国宪法

一、 国家基本制度(略)

1、 政治制度:人民的构成、爱国统一战线

2、 经济制度:注意1)修宪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2)宪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3、 文化制度

二、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1、 政党制度:我国的政党制度

2、 选举制度:重点掌握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工作程序、基层自治组织的选举

3、 人民代表大会制:人大制度的构成和完善

4、 政治协商制度(略)

三、 国家结构形式

1、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

2、 我国的行政区划制度

3、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原则与类型、自治机关与自治权、民族乡问题

4、 特别行政区制度:

i. 重点关注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中央与特区的权限划分),宪中央与特区的权限划分法在特区的适用性问题

ii. 特别行政区的基本制度

a) 政治制度:行政为主导,立法与行政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司法独立

b) 法律制度:特别行政区适用的法律种类,香港特区司法审查问题

c) 政权机关

四、 公民权利和义务

1、 人权与公民权问题

2、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i. 平等权:我国宪法的规定和体现,主要是33条的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涵义,守法、司法适用的平等、反对特权。平等应当不分民族、种族、性别。(相貌丑陋没有被录取,侵犯了什么权利?如何救济?这两年的平等权的诉讼较多,当年出题的时候还没有。大家都不满足于宪法的现状,但真正发生了什么案件,却有些阻力。人们已经忘记了自己有区别于动物的权利。真正有了权利却不习惯。出题的效果,如果答题的效果使得有人答出来,有人答不出来,表示比较适中。应当将平等权和受教育权都答到。如何救济?我国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是拒绝保护人之为人的权利。虽然应当救济,但存在制度和观念上的障碍。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对受教育权有明确的规定。还有公务员招考问题。青岛考生诉教育部案件。)平等权与许多方面有关,尤其是教育方面,如曾经已婚者不能报考大学。如在校大学本科生不能结婚。比如,女研究生不能生孩子。外地生源、本地生源问题。美国的上学问题,1896年弗吉尼亚州黑人教育隔离制度。布朗诉教育委员会。香港非婚生子女投靠父母案件。中国的三个诉讼平台,不具有同一性,这不符合法制的要求。应当具有同一的平台,也就是宪法的平台。这是法律的最后的屏障。还有如农村土地分配,土地转让中的经济分配中的男女不平等。农村计划生育的问题,生了女孩还能再生。

ii. 公民参政权:

a)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里面有很多问题。什么叫政治权利。刑法中有剥夺政治权利,按照宪法就是这里两项,但刑法中还有其它内容。选举权在使用的时候也有问题。投票权和被投票权。犯罪嫌疑人被选为人大代表怎么办。选举权的三个条件:第一,国籍;第二,年满18周岁;第三,有政治权利。未决犯,选举权由检察机关决定、正在审判的由法院决定。精神病人可以行使选举权。

b) 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思想和宗教信仰自由)

c) 诉愿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赔偿(注意宪法修正后关于赔偿的规定)

iii. 个人自由

a) 人格尊严

b) 生命权

c) 个性发展权

d) 人身自由:合法限制的情形,逮捕很成问题。刑事诉讼法中的很多问题应当在宪法中规定。如米兰达规则是一个宪法规则。逮捕不是一个简单的刑事诉讼规则。宪法中至少还有一些影子。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些规则纳入宪法的部分,才能上台阶。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护只有与宪法联系起来才有意义。逮捕的规范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实践中有问题。如检察院的自侦案件,往往绕过公安机关,自行逮捕。现在很多有关系的人,已决犯留在看守所服刑,出现很多隐患。禁止非法限制或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检查公民身体。如非典将学生关在学校中。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没有人研究。如双规等变相的进行限制自由,以及劳动教养问题。还有强制戒毒问题。这类案件现在很多。任何人不得扣押身份证。我国没有规定人享有生命权,许多冤假错案无法挽回。加入欧盟必须废除死刑。收容遣送问题,失去人身自由,一切救济手段都归于无效。

e) 住宅不受侵犯:

f) 通信自由通信秘密

g) 私生活的权利

iv. 社会经济权利

a) 财产权

b) 劳动权

c) 休息权

d) 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

e) 获取物质帮助权

f) 受教育权利和义务

g) 文化权利和自由

v. 特定主体的权利

a) 妇女

b) 婚姻家庭母亲老人儿童

c) 烈军属

d) 华侨归侨

3、 我国公民基本义务

4、 我国公民权利义务的特点:平等、统一、可行、广泛

5、 外国人的权利

五、 国家机构

1、 国家机构是指国家为实现其管理社会、维护社会职能而建立的国家机关总合。

2、 国家元首:我国国家主席制度的特点、产生和任期、职权

3、 国家权力机关:

i. 人大: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工作程序

ii. 常委会: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工作程序

iii. 专门委员会: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工作程序

iv. 人大代表:权利和义务

4、 行政机关:性质、组成任期、领导体制、职权、会议制度、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5、 军事机关:性质地位、设立的意义、组成任期、职责

6、 司法机关:略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