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南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细则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院校信息 >> 考研复试 >> 2014年西南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2014年西南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考研时间: 2014-04-0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写在前面:随着2014年34所自主划线院校考研分数线及国家线的公布,2014年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也陆续拉开序幕。为了帮助更多考生顺利通过复试,考研论坛特开启复试调剂答疑活动,解答2014年考生有关考研复试和调剂的问题,为2014年考生的考研之路守护到底。活动详情请点击:

考研君喊你报名【复试+调剂答疑活动】

【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一批19所学校率先开始

【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二批22所学校继续展开

一、复试基本条件

初试达到国家线的第一志愿非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达到学校规定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和单考考生,以及法学院已经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接受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报到及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

1.报到

时间:2014年4月11日的工作时间

地点:西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8教104室)

报到所需资料(参见:

http://yanzhao.swu.edu.cn/uploadfile/20140321053552658.doc):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需携带的材料:(1)本人准考证;(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生证(在职人员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大学学习成绩表;(5)《西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一式两份,可从我校研招网:

http://yanzhao.swu.edu.cn/uploadfile/20140321053623445.doc上下载,由考生单位填写);(6)享受优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辅助材料。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所需携带的材料:(1)本人准考证;(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入学时再检查学历学位证,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4)大学学习成绩表;(5)《西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一式两份,可从我校研招网上

http://yanzhao.swu.edu.cn/uploadfile/20140321053623445.doc下载,由考生单位填写,分别密封);(6)经乙丙两方签字、盖章的《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一式四份,非在职考生一式三份)。

说明:冒名顶替、不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在职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学习成绩表均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录取入学报到时需检查学历证书,未取得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

2.交纳复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复试费。按渝价[2004]636号之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按每生100元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另收100元加试费。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西南大学(南区)医院体检。

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西南大学(南区)医院体检。

1.报到

时间:2014年4月11日上午、下午

地点:法学院38教学楼0104办公室

2.笔试

2014年4月11日晚上7:00-9:00,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确定的考试科目参加笔试,地点:暂定法学院(详见报到期间38教学楼0104办公室的公告)。

3.面试

2014年4月12日上午9:00开始,法学基础理论组面试。

2014年4月12日上午8:30开始,民法组面试。

2014年4月12日上午8:30开始,刑事法组面试。

2014年4月12日下午2:30开始,经济法组面试。

2014年4月12日下午3:30开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组面试。

2014年4月12日下午3:00开始,诉讼法组面试。

地点:法学院(38教学楼)。

4.复试比例

原则上按1:1.2进行

5.拟招生计划预计分配数

预计分配计划数为57名(含推免生)

四、复试内容、标准

见《西南大学法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办法》。

五、体检

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西南大学(南区)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张新民、何晓阳

成员:赵学刚、张步文、胡建、孙琳

秘书:马涛

(二)以各研究方向为基础,成立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七、复试准备工作

(一)考生进入本专业复试的基本要求

初试达到国家线的第一志愿非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达到学校规定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和单考考生,以及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接受的调剂考生。

八、复试内容及标准

(一)复试计分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计分标准:笔试40%,专业面试50%,英语10%。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70%)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3.综合素质和能力(20%)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测评,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考核方式为审查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并对考生进行以面试为主要方式的直接考核,政考及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九、综合成绩计算与拟录名单确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下达的录取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于法学院网站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同时告知考生。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1、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复试的监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考生对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核查后向考生反馈结果。

3、考生监督电话:023-68250724023-68253985023-68251152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