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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法学院2012硕士研究生第二批复试方案

考研时间: 2012-04-23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为贯彻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法学院的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并受理对于复试工作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或者与录取工作相关的异议、投诉。

组 长:蒋建湘

副组长:马跃如 王飞跃

成 员:陈云良、刘益灯、胡平仁、敖双红、何炼红、李国海、张善燚、罗树志、张海燕、杨雪宾

秘 书:刘 萍

二、复试的内容、形式及分值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1)内容为法理学;

笔试(2)内容为外语阅读能力测试。

笔试均为闭卷考试。

(二)面试

面试(1)内容为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及综合素养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合作精神、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及礼仪等)。

面试(2)内容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三)分值及考试时间

1.分值:笔试(1)总分300分,笔试(2)总分50分,面试(1)总分100分,面试(2)总分50分。

2.考试时间:笔试(1)的时长为2小时,笔试(2)的时长为30分钟,面试(1)、面试(2)的时长不少于20分钟。

三、参加复试对象及复试程序

因招生指标所限,本批复试原则上仅接受下列三类考生参加。若指标有增加,则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管理系统在已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中发送递补复试通知。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相关复试要求(国家线)的考生,即总分>=315,单科(满分=100)>=42,单科(满分>150)>=63;

2.“211工程”、“985工程”以及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调剂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中南大学复试分数线,即总分>=330,单科(满分=100)>=50,单科(满分>150)>=75;

3.初试成绩达到365分(含365)以上,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调剂报考我校的考生。

复试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于4月26日上午8:00-9:10到达我院209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核对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编号或学位证书编号,或注册学号);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费用缴纳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需缴纳复试费80元。

(三)笔试

(四)面试

所有考生在面试前,应于4月26日下午2:00前于我院209室抽签并登记本人的抽签号码,获得抽签号码后方可参加面试(1)及面试(2)。

所有考生在进入面试现场时,持初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经身份核查工作人员核查身份后,方可进行面试。

四、复试的时间、地点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

1.笔试(1)的时间、地点

4月26日上午9:20-11:20;法学院211教室。

2.笔试(2)的时间、地点

4月26日上午11:30-12:00;法学院211教室。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

1.面试(1)

4月26日下午2:30 ;法学院207室。

2.面试(2)

4月26日下午2:30,法学院407室。

五、复试要求

(一)笔试要求

所有考生在笔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即以考试作弊处理。

考生在笔试时,应将有效身份证件及初试准考证置于桌子左前方供监考教师核查。

(二)面试要求

考生在面试时,只能告知面试教师的面试号码,不得泄露姓名、现就读学校等任何身份信息。

六、录取的原则及类别

(一)录取的原则

1.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原则,择优指按照考生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加权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满分5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500分)按6 : 4的权重折算。(计算公式:学生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和/5×60%+(英语成绩+综合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40%)。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者;

(2)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者;

(4)笔试(1)成绩不及格者;

(5)面试(1)成绩不及格者;

(6)笔试(2)成绩与面试(2)成绩之和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者;

(7)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

(8)经查实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者。

(二)奖助学金

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均为零额奖学金。

七、其他

1.4月27日上午公布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考生必须于4月27日下午3:00到南校区法学院118室上网进行现场确认录取,并领取《调剂接收函》、《调档函》等材料,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由此空余的录取名额按照最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复试领导小组当面或者以邮寄方式提出书面异议书并提供联系方式,除需要长时间调查核实等特殊情况外,复试领导小组在收到异议书后1个工作日内答复。

3.学费标准分别为: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

4.对复试过程中教师、考生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均应以实名书面举报信的方式当面或者以邮寄方式提交给复试领导小组。

本复试方案经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另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中南大学法学院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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