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随着2014年34所自主划线院校考研分数线及国家线的公布,2014年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也陆续拉开序幕。为了帮助更多考生顺利通过复试,考研论坛特开启复试调剂答疑活动,解答2014年考生有关考研复试和调剂的问题,为2014年考生的考研之路守护到底。活动详情请点击: 考研君喊你报名【复试+调剂答疑活动】 【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一批19所学校率先开始 【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二批22所学校继续展开 |
一、法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略)
二、复试小组(略)
三、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
1、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实行差额复试,比例在1:1.2左右。
3、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采取同样的录取分数线。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入学考核标准的主要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5、在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6、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条件,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7、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限第一志愿);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未尽事宜按“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四、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 满分 | 加权系数 | 备注 | |
1 | 初试 | 500 | 0.6 | 将满分500换算成100 |
2 | 专业课(政治)笔试 | 100 | 0.4 | 1、不含加试成绩; 2、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点自主决定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
3 | 专业面试 | 100 | ||
4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100 | ||
5 | 加试单科成绩 | 100 | /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
6 | 体检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7 | 思想政治面试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注:
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口语及听力测试)}/3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法学和法硕)
3.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MPA)
3.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