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接收 10 名左右“ 211 工程”建设院校毕业的国防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 、思想政治基础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决心;
2 、年龄不超过 24 周岁(
3 、申请人必须达到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条件,并有推免指标;
4 、如申请人所在院校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前三年综合成绩应在本专业排名前 15% ;如申请人所在院校为未设立研究生院的“ 211 工程”建设高等学校,前三年综合成绩应在本专业排名前 5% ;
5 、所学专业为数学、物理、光学、机械、电子、电气、控制、通信、计算机等与武器装备建设密切相关的专业。
二、申请材料
1 、填写《军械工程学院 2008 年招收推荐免试国防生申请表》(见附件);
2 、本人自荐材料(限 1500 字以内);
3 、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及成绩综合排名证明;
4 、本科学习期间学术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复印件;
5 、选培办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人于
2 、经审查符合招收条件者,由学院研招办通知申请人于 10 月上旬前来我院参加复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拟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由学院在 10 月中旬寄发《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4 、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四、其他事项
1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 1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 2 )未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或未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
( 3 )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 4 )体检不合格的;
( 5 )未参加所在学校公示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
2 、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直接入校学习。
军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联系人:曹瑞昌
联系电话及传真: 0311-87992622
联系地址:河北石家庄和平西路 97 号研招办
邮政编码: 050003
E-mail : crc7699@yahoo.com.cn
军械工程学院 2008 年招收推荐免试国防生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照片 | |||||
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身份 证号 | ||||||||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本科课程平均成绩及排名 | |||||||
本科就读院校、院系 | ||||||||
本科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
拟报考专业 | ||||||||
英语水平(英语等级或 TOEFLGRE 等) | ||||||||
学习及社会实践经历 | ||||||||
参加科研工作、课外科技活动情况 | ||||||||
获得奖励或奖学金情况 | ||||||||
所属大军区级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