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为本科就读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推荐的2008届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申请人本科阶段前三年成绩应为专业前三名,设研究生院的高校免推生须为本专业前10%;
3、申请人达到国家英语六级水平;
4、申请人本科所修专业与申请专业不属同一个一级学科者,需加试一门专业课。
5、科研能力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上述2、3条款的要求。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2007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寄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各院系。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表(请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校教务部门公章);
(2)前三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在校期间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
(4)本科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申请人于2007年10月15日前后上网查看复试名单,或与我校研招办电话确认复试资格。
3、获准参加复试的学生按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为10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参见所申请专业统一入学考试中的复试科目。
4、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于规定时间来校后,直接到相关院系参加复试。
三、研招办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内1号楼227室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65976356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