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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12-04-0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北京林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详情如下:

北京林业大学2012年考研复试办法

一、复试的具体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以我院网站4月4日公布为准:点击查看

(二)复试比例: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在120%左右,具体由学院和学科专业确定。

(三)复试时间安排:

各学院自行安排,在4月16日前完成。具体请查看各院公布的复试办法。

4月14日体检(上午6:30开始)

(四)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1、统考考生、联考类考生(应届本科毕业、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③有效身份证。并留取②③复印件。

2、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交①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四级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②发表的论文原件。必须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

3、单独考试考生:按1审查,必须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考生:按1审查,同时查验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②《志愿服务鉴定书》;③服务单位证明。并留取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已经经考生确认的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五)复试的形式、内容等要求

1、复试采用口试和笔试或实际操作等形式。

2、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⑴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00分,闭卷,时间60-180分钟。

同等学力必须加试两门专业课,每门100分满分,时间180分钟。

⑵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或含笔试),满分100分。

⑶综合素质面试、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满分150分。时间15-20分钟。

⑷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时间60-180分钟,仅限联考类考生。

⑸诚信评判。具体考核方式和方法由学院自行确定。

(六)复试总成绩计算

1、复试满分350分,210分及格(管理类联考考生:总分450,270分及格)

2、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笔试+外语听力、口语(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含实际操作)(管理类联考考生:+思想政治理论)。

(七)附加分:最高20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适当加分,最多加到20分。

二、入学总成绩(最终录取排名成绩)计算方法

1、一志愿上线考生、破格复试考生:

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50%-70%)+复试总成绩×(50%-30%)+附加分。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调剂考生:入学总成绩=复试总成绩+附加分

2、一志愿考生复试权重为30%-50%,具体请查看相关专业复试办法。

三、关于破格复试

⑴初试成绩略低于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但在本学科专业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如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或科研获奖、发明专利等,须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⑵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

⑶破格复试只能在一志愿专业内进行,不能跨学科专业复试。

⑷不符合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在非一志愿招生单位复试;

四、关于调剂录取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门类A类考生的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同时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外校调剂考生可参加奖学金等级评定。

4、单独考试考生和未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不允许调剂。

5、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校外调剂),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进行调剂,经学院上报招生处审核通过后,学院将通过调剂平台直接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要求考生在4月9日前回复。调剂复试名单将在4月10日公布。

6、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如获拟录取资格,必须在规定时间确认同意待录取状态,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录取。

7、考生调剂流程:

考生在研招网上填写调剂申请→学院上报各学科调剂复试申请汇总表→招生处审核同意→通知考生复试→研招网下载考生报考信息→考生参加复试→确定拟录取→上报招生处→网上设置待录取状态→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发调档接收函。

五、关于录取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顺序。录取时确定指导教师。

2、录取类别:非在职硕士、在职委托培养硕士、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

3、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①复试总成绩或单科成绩不及格。

②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

③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察不合格。

④体检不合格(视情况可申请保留学籍不超过1年)。

⑤如所报导师名额已满,本人不同意调剂导师的,不予录取。

4、对于提出不再攻读的推免生,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学科、学院同意后上报招生处。

六、调档及政审说明

1、录取非在职考生均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2012年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发放。

2、录取考生接到调档函后应及时转交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3、政审有问题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监督投诉电话、邮箱:

各学院电话:

林学院:62336354生物学院:62336007

工学院:62338139信息学院:62338422

材料学院:62336387园林学院:62336634

经管学院:62338427水保学院:62336172

自然保护区学院:62336724人文学院:62338076

外语学院:62336254理学院:62336098

环境学院:62336528

研招办:62338214邮箱:yzb@bjfu.edu.cn

纪检监察:62338218/62336542邮箱:jiwei302@bjfu.edu.cn

附: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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