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在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初试(满分500分,MBA、MPA满分300分)、复试成绩(满分300分,MBA、MPA满分170分)各占62%和38%,各硕士点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第一志愿优先,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为保证复试工作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只参加体检)。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原则上均有机会参加复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以我校自行划定的分数线为准(总分245分,单科20分);复试以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专业可扩大复试比例。
三、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拟返校就读的考生,应于3月23日前向研招办提交书面申请。今年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应于4月10日前向研招办提交书面申请。
四、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以及本学科组认为还需考查考核的内容,各学院也可结合招生专业自身特点制定更为详尽可行的复试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同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复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影音资料由学院妥善保存一年。
1.专业笔试时间120分钟(分值:MBA、MPA100分,其他专业150分,取整数)。
笔试科目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拟调剂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详见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MBA、MPA考生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2.外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分值:MBA、MPA20分,其他专业50分:口语25分、听力25分,取整数)
3.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分值:MBA、MPA50分,其他专业100分,取整数)。
综合面试是对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的考查。
说明: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成绩总分及单项成绩均应达到满分的60%,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每科时间为3小时、总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国家照顾政策
1.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中公布)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少数民族政策
户籍和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填报考试方式为定向培养且提交相关合同。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3日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能享受照顾政策。
七、调剂
考生的调剂复试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等同对待。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试点院校的经济学联考(396)科目可替代数学三(303),但在复试中须加试高等数学(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一志愿报考学术型专业的上线考生可按相近原则调入专业学位,反之不行。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本科毕业三年以上的考生可调剂到我校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这些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法学各专业的考生,若本科毕业专业也是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的可调入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录取。
4.调剂的非外语专业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是调入专业招生简章所公布语种,否则调剂无效;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调剂考生外语科目必须是日语或法语,印度语言文学专业调剂考生外语科目必须是梵语或英语。
5.调剂录取是否最终完成,以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确认我校的“待录取”为标志。
八、录取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九、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及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3日到3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请参看各学院网站。考生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另交80元加试费。
十一、体检时间安排在3月23—26日上午9:00(具体时间由学院与校医院自行安排),空腹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在武侯校区校医院体检,缴纳体检费30元。
十二、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和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