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咸美,男,1963年5月生,江苏姜堰人,1985年7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2000年9月至2001年7月在南京师范大学作国内访问学者,师从着名法学家公丕祥教授、刘旺洪教授。
现为扬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江苏省法学会理事、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编、合着、参编着作、教材共十部,代表作有《房地产法学》(规划教材)、《竞争法研究》(专着)、《经济法概论》等。
在《甘肃社会科学》、《扬州大学学报》、《东方论坛》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近50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现主持省社科规划项目一项,参加省厅级项目多项。
科研成果先后获得全国十三省市经济法研究会优秀成果二等奖、江苏省法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