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提高研究生创新、创造及创业能力和水平,近日,自治区确定1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包头市院校或企业入选其中半数。
10个基地及合作培养单位为:内蒙古大学与包头稀土研究院、内蒙古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轻化工业设计院合作,联合培养化学、化学工程研究生;内蒙古科技大学与包头稀土研究院合作,联合培养冶金工程研究生;包头医学院与包头市肿瘤医院合作,联合培养生物学研究生;包头师范学院与中科院物理研究所磁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联合培养物理学研究生;内蒙古工业大学与鄂尔多斯大规模储能技术研究所合作,联合培养动力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生;内蒙古农业大学与呼和浩特市合创农业科技研究中心合作,联合培养作物学、园艺学、畜牧学研究生;内蒙古医科大学与包钢医院合作,联合培养临床医学研究生;内蒙古师范大学与内蒙古博物院合作,联合培养科学技术史研究生;内蒙古民族大学与通辽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合作,联合培养作物学研究生;内蒙古财经大学与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合作,联合培养应用经济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