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教育学人才。具体要求为:
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能立志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2.掌握系统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化学教育科学研究的创新意识和化学教育教学实践的能力;能够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化学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
2.化学实验教学论
3.化学教学行为
三、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其中生源为跨专业、同等学历的研究生原则上学制要延长半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7学分。毕业后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