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补助协议书格式如下:
甲方: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乙方:
为鼓励教职工自觉、努力接受在职研究生教育,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到攻读在职
研究生,学习时间从到。
二、乙方在职学习期间,完成甲方所安排的各项工作,甲方发放给乙方在职享有的所有工资待遇。如在学习期间发生短期集中学习,甲方只发给乙方基本工资;若出现退学、开除学籍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辍学等情况,乙方将向甲方偿还其在短期集中学习期间所领取的所有工资及各项经济待遇。
三、乙方获得学位后,保证为甲方服务5年及其以上,甲方将给予乙方攻读学位学费补助
元。
四、领取了学位学费补助的教职工,在甲方服务期不满5年,由于本人原因申请调动、辞职即为违约,乙方除全额向甲方赔偿学位学费补助和短期集中学习期间的所有工资及各项经济待遇外,还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师资培训补偿费,距5年服务期每少一年按3000元的标准计算。
五、若乙方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符合本协议条款,甲方应在乙方取得学位,并与甲方签订《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补助协议书》后一个月内,兑现相应的学位学费补助,逾期计息发放。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乙方签章: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