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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关于调整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的通知

考研时间: 2014-05-04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长春工业大学关于调整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吉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3〕70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具体如下:

1、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2、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如下: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奖学金/年

比例%

奖学金/年

比例%

奖学金/年

比例%

博士

15000

10

10000

20

5000

40

硕士

10000

10

6000

20

3000

40

长春工业大学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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