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生,在校学习期间均发放生活补助金。
2、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单位负责,并向我院交纳委托培养费每人每年8000元。
3、自筹经费硕士生每人每年缴纳培养费8000元,户口、党团关系、人事档案等可迁来我校。
4、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