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注意事项:
1、单科成绩<70分者,不参与奖学金综合测评。
2、加分要有加分依据,如荣誉证书、论文原件等,或经有关部门认同的依据。
3、属灵活掌握的加分项目,应由研究生部同意确定。
4、奖学金评定每年进行一次,在第三学期完成。
5、每个学生根据本人实际表现,对照综合测评标准,自我测评并打分。
测评程序:
1、研究生本人根据奖学金综合测评表自我评分。
2、研究生部综合自我评分表按分值进行排序,并进行公示。
3、请主管领导审批,按等级发放奖学金。
测评内容 | 测评要素 | 测评标准 | 得分 |
思想品德成绩(满分20分) | 政治思想 4分 |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努力要求上进,立场坚定,无政治性错误。 | |
道德品质 4分 | 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尊重他人,为人正派,诚实守信,有责任心,有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无违反道德的行为。 | ||
纪律观念 4分 | 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院纪院规,无违法和违纪行为。 | ||
集体观念 4分 | 有集体主义精神,关心集体,能够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和公益性劳动,愿意为同学服务。 | ||
宿舍卫生 4分 | 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办法,不使用明火或电热器做饭,认真整理内务,按时归宿,不留宿他人,不大声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 | ||
学位课成绩 (满分80分) | 学位课成绩均分ⅹ80% | ||
附加分 | 实用技能 | 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分) | |
通过国家英语四级(3分) | |||
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2分) | |||
已发表论文(2分/篇) | |||
学生干部 | 班干部成员(2分) | ||
团支部委员(2分) | |||
院级活动 | 院级活动参与者(2分) | ||
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