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化工大学
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法学专业)
法学理论与实务(样题)
注意事项:
1. 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上均不给分。
2. 答题时可不抄题,但必须写清题号。
3. 答案必须用蓝、黑色墨水笔或者圆珠笔书写,用红色笔或铅笔均不给分。
必答题:论民商分立。(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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