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寄发及自取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政审合格,人事档案寄到学院(应届生可暂缓)并经审查合格的同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邮寄地址已更改为家庭住址的考生除外)和通讯地址为“自取”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可以于6月24日至25日(每天12:30—16:30)到四平路校区瑞安楼底楼大厅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包含代领缘由、代领人姓名及证件号码等内容)及代领人身份证。
我处已从23日起分批快递寄发其他合格考生的录取通知书,请考生保证通讯方式畅通,注意查收。
同济大学研招处
201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