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知:
1、此名单为待录取名单,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如考生被查出存在报名资格不合格、考试舞弊、学历审核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外校调剂我校的考生初试试卷不能及时寄达等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 外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试卷到达情况已公布在招生工作主页,请及时查阅。如试卷未到者请尽快催促一志愿单位邮寄试卷,如因初试试卷未到而不能通过省级主管部门审核而取消录取资格的,责任自负。
3、考生的录取类别已经确定。非定向生和自筹生须调取个人档案至我校。如考生有工作单位且个人档案不调至我校的,则划定为定向或委培,否则视为无工作单位,须调取个人档案,不能调档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MBA考生一律不调取个人档案。
4、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的,需要调取考生个人档案,我校将于5月20日左右发放调档函。自取调档函的考生可于20日到研招办领取,未自取的将于21日按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邮寄给考生本人,考生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5、5月中旬后,省主管部门录取检查工作完成后,我校将在招生工作主页陆续公布有关调档函、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浏览关注。
6、如录取类别、定向委培单位名称、保留资格年限、考生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有疑问的,请于5月17日前与研招办联系,之后将不再允许修改。研招办传真:022-60438263。电话:022-60438299、6043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