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统考录取指标如下:
科学技术哲学:5人
应用经济学:2人
教育学:4人
应用心理学:8人
行政管理:9人(含文化与传播专项4人)
社会保障:2人
教育经济与管理:4人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17人
科学与技术教育(教育专业硕士):20人
2、考生复试成绩不合格(不足180分)不予录取。合格考生少于录取指标的专业,可以不录满;或视相关专业的师资力量,将多余指标在学院内各专业间调整,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可互调。
3、根据学校关于考生调剂的规定,应用经济学专业可接受初试业务课一为“数学三”,业务课二为“经济学基础”的考生申请调剂;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可接受 初试业务课一为“数学三”,业务课二为“管理学科学基础”或“经济学基础”的考生申请调剂;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可接受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MBA)或会计专业硕士(MPAcc)的考生申请调剂;科学与技术教育(教育专业硕士)可接受一志愿报考理学或工学门类的考生申请调剂。所有申请调剂的 考生均须符合所报一志愿专业的学校复试基本资格线和拟调入专业的复试资格线,申请调剂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的考生还须符合该专业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