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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在职MPA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09-07-17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招生专业及代码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二、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为55名。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资格审查

我校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其它部门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下载地址:http://www.cdgdc.edu.cn/scb.zip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

四、报名办法

今年全国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首先,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

考生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查询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上报名开通与截止的时间。

其次,考生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有关考区网上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如果有误,及时修改。

最后,考生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7月中旬,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逾期不予办理。

五、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按国家规定在现场报名时缴纳(北京地区2009年全国联考报名全部试行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规定,2009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六、外语考试语种

英语

七、初试考试日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2009年全国联考于10月31、11月1日进行。每个单元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科目确定如下(政治理论课考试,待复试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科目一:综合知识(含语文、数学、逻辑);

科目二:英语;

科目三:公共管理基础。

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八、复试:

1、复试科目:政治理论课、面试。

2、复试费:100元。

九、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食宿问题:

学制:2--4年;

学费:35000元;

课程学习:在1—1.5年内完成;

学习方式:利用工休日及平时晚上授课或每学期集中授课1个月左右时间。

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具体培养方案等详情,请进入http://www.zfmpa.com.cn网址查询。

十、考生与我校联系办法

2009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在我校网站公布或下载。

网址:www.cupl.edu.cn下“招生就业”中,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908070;

传真:010-58908074;

电子邮件地址:zfyz@cupl.edu.cn;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办公楼301室。

MPA教育中心网址:http://www.zfmpa.com.cn;

联系电话:010-58908205;010-58908380

传真:010-58908206;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办公楼138室。

研究生院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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