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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09-10-2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中国政法大学 MPA 教育自 2010 年起,开设全日制 MPA 项目,学生达到相应要求后,可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MPA 是公共管理硕士 (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的英文缩写,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该专业学位要求学生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以及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兼有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直属于教育部,是国家重点建设的“ 211 工程”大学, 也是全国政法人才的培养基地。中国政法大学 MPA 教育以我校优质的法学教育资源为依托,充分体现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科专业优势,打造具有“法大”特色的 MPA 教育体系。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 1 )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 工作 经历 ;

( 2 )有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历;

① 报名时外语须达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

② 复试时提交一万字以上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三篇文章。

( 3 )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 。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初试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① 204 英语二,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语;② 3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请考生参考教育考试中心或者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三、招生计划 : 50 人。

四、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

学制: 3 年,实行学分制,学生修满学分,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可提前毕业。

学习方式:分为全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两种, 两种学习方式可自主选择:

1. 全脱产学习 : 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2. 在职学习 : 周末和晚上上课。

学费: 3 万元。

五、研究方向与领域

政府管理、公共政策与立法、公共危机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发展与管理、司法行政。

六、报考办法:

(一)报名。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公网: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 http://yz.chsi.cn ),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分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2009 年 10 月 16 日— 31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应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

2. 现场确认:摄像和信息确认的时间为 2009 年 11 月 10 日 -14 日。

注: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自行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校对表”

②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准考证的发放:请于 12 月 20 日后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gate.cupl.edu.cn/yzb )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初试: 2010 年 1 月 9 日至 10 日

复试: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发放复试通知书时予以公布。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在复试通知书中予以说明。

七、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 2010 年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可将户口、档案转入我校。 对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应由本人和用人单位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录取前签订相应的委托培养硕士生合同书。

九、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 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其他

1. 中国政法大学 MPA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

2 .考生与我校联系办法

报考我校 MPA 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或下载。

网址: www.cupl.edu.cn 下“招生就业”中,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10-58908070 ;

传真: 010-58908074 ;

电子邮件地址: zfyz@cupl.edu.cn ;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 1 号楼 304 室。

MPA 教育中心网址: http://www.zfmpa.com.cn ;

联系电话: 010-58908205 ; 010-58908380

传真: 010-58908206 ;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新 1 号楼 C301 C329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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