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2010年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接收校外调剂信息
一、接受调剂的学科、名额:
国际法专业,1-2名
二、接受调剂申请的条件:
拟调剂录取的外校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
(1)考生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初试成绩满足我校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基本线;
(3)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即原则上不接受跨二级学科调剂。
(4)优先考虑55所研究生院学校的本科毕业生。
具体要求和未尽事宜请参阅《哈尔滨工业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登陆网址:http://yzb.hit.edu.cn/hityzb/news.jsp?id=137
三、申请截止时间:
请有意申请调剂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及时与法学院联系,并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
我院将根据调剂考生的成绩和条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内容参见《2010年哈工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指导》,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登陆网址:http://yzb.hit.edu.cn/hityzb/news.jsp?id=119
四、接受调剂单位及联系方式:
接受调剂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
联系电话:0451-86402629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zyhit@yaho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