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校首次按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招生,为了吸引优秀生源,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学校对2008年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录取采取如下优惠政策:
1.凡被我校调剂录取的线上考生全部免交培养费。
2.调剂考生计划内名额根据全部材料到达的先后顺序;初试外语、数学成绩;复试成绩等综合排定。
3.对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直接安排计划内名额。
4.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可保留入学资格,先工作1-2年后再入校学习。
5.学校设立奖励基金,奖励调剂到我校的优秀考生(报考重点大学并且重点大学毕业的),具体见下表:
分数要求 | 奖励金额 |
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 20 分(含 20 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 40 分(含 40 分)或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 25 分(含 25 分) |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1000 元 |
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 25 分(含 25 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 50 分(含 50 分)或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 30 分(含 30 分) |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2000 元 |
对家庭确实困难的优秀考生,学校酌情优先考虑安排勤工助学或给予补助。
沈阳化工学院研究生部
二○○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