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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11年硕士生调剂复试相关问题的说明

考研时间: 2011-03-3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新疆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1年我校招生学科门类

1.学术型: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管理学(12)、

2.专业学位:工程硕士(9个专业领域)、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翻译硕士(英语笔译)

招生专业目录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218.195.241.196)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查看。

二、调剂

1. 调剂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C类地区)分数线。

(2)原则上只接收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定专业相近一般是指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调剂到我校专业的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

(3)符合国家“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4)符合国家其它调剂录取规定。

2. 拟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所在学院学院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备注
经济与管理学院020101政治经济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020207劳动经济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人文学院050101文艺学
外国语学院050202俄语语言文学
人文学院060104历史文献学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070101基础数学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070102计算数学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070200物理学
化学化工学院070300化学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070500地理学
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07090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机械工程学院080104工程力学
机械工程学院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工程学院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机械工程学院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化学化工学院080706化工过程机械
电气工程学院08080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电气工程学院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电气工程学院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建筑工程学院0813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工程学院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化学化工学院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081801矿产普查与勘探
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081802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艺术设计学院082101纺织工程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082703核技术及应用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083001环境科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83201食品科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120202企业管理
旅游学院120203旅游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机械工程学院085201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08520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电气工程学院085207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电气工程学院085210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085211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建筑工程学院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化学化工学院085216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085217地质工程专业学位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085229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法学院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法学院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外国语学院055201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新闻与传播学院055300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经济与管理学院125100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1252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旅游学院125400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3. 调剂程序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调剂工作。我校将于4月5日上午开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调剂信息,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我校研招办将在2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未通过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及录取

1.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相关招生学院按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通知考生,如考生已更换电话请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各学院联系电话请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复试考生必须携带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人事部门或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则有效)。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 复试形式:笔试和口试结合。复试内容为:(1)外语口语、听力测试(2)专业课笔试(3)综合素质面试。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必须另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凡属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考生正式录取前,其所在单位或本人必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协议书。

5.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历届考生按国家要求在正式录取前需签订相关定向或委培协议书。

6.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0991-8582567 0991-8581303(传真)

新疆大学研招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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