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安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加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070901 |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矿床学 | 4月15日上午10:00-12:00 | ①地球科学概论 | 4月15日上午12:10-14:00 | 南校区2号楼503室 |
081800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矿床学 | ②构造地质学(理学)、②遥感地质学(工学) | 4月15日下午 15:30-17:00 | ||
085217 | 地质工程(专业学位) | 矿床学 |
复试、复查内容
1、复试内容: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及基础知识测试;综合情况面试。
2、同等学力考生以及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命题考试由各学院组织。
3、各学院要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复试中,要加强对考查内容、考查方式的研究和完善,考查内容不仅要包括考试成绩、学科基础和专业能力,还要包括平时成绩、科研能力、发展潜质等。同时,必须考核了解考生思想品德表现和心理健康状况。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4、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学院应对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进行复试。专业学位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其它复试要求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复试要求相同。
5、复试成绩由专业课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6、复试不合格的,即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或者同等学力以及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院复试规则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面试安排:
4月16日地质与矿业工程学院三楼会议室上午10:00-14:00
地质与矿业工程学院
2013年4月9日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