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录取质量,增强录取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根据教育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对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量化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实行量化管理,未经量化考评,不得录取。各专业上线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按不同类别量化评分后,以从高到低原则择优录取。
二、具体量化内容为:初试、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同等学历加试五部分。
三、具体量化以50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60%作为量化基础分。
(2)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面试成绩(含综合审查)满分为35分。
(4)非本科毕业的考生一律要参加加试,加试满分为5分。报考各专业的本科毕业考生加试成绩一律按满分5分计算。
(5)外语笔试、听力、口语考试成绩满分为10分。
以上五项相加之和为该生考试总分。
四、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不及格、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法律硕士考生的量化内容和量化标准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解释权属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研究生教育院具体组织实施。
复试时间进程安排表
(一)科学学位各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经济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军事法学、国际法学、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新闻学):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4月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05:30 | 考生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 研究生教育院一楼 |
4月25日全天 4月26日上午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 见通知 |
4月26日 下午2:00-8:00 |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 见通知 |
4月27日 | 体检,体检费70 元。(肝功化验务必于上午7:00—8:00到院卫生所空腹抽血) | 校卫生所(北行政楼一楼) |
4月27、28、29日 | 各专业考生专业课面试 | 见通知 |
4月27日 19:00-22:00 | 英语笔试 | 见通知 |
4月28日 19:00-22:00 | 各专业考生专业课笔试 | 见通知 |
(二)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5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05:30 | 考生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 研究生教育院一楼 |
5月6日 | 体检,体检费70 元。(肝功化验务必于上午7:00—8:00到院卫生所空腹抽血) | 校卫生所(北行政楼一楼) |
5月6、7、8日 | 专业课面试 | 研究生教育院三楼大教室 |
5月7日 19:00-22:00 | 英语笔试 | 见通知 |
5月8日 19:00-22:00 | 专业课笔试 | 研究生教育院三楼大教室 |
5月9、10日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 见通知 |
5月10日 下午2:00-8:00 |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 见通知 |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参加复试,无证件者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具体地点、分组等有关事宜见研究生教育院楼前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