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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数学与统计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考研时间: 2013-03-15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根据西交研[2013]8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数学与统计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志平

成 员:彭济根、李东升、梅长林、易 媛、侯延仁、张茁生

秘 书:刘爱芳

职责:

1.确定数学与统计学院复试分数线;

2.安排复试工作;

3.接受投诉;

4.审查导师资格;

5.审核录取和奖助金评审结果。

二、 成立两个个复试小组,每一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正、副教授组成,每组设组长一名,秘书一名。

三、 应严格按照数学与统计学院复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计算成绩。

四、 严格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 2013年9月前退休的教师不再招生;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最多不能超过4名(含免试生)。个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导师因课题需要,希望增加名额者,须报校研究生院批准。

七、 于4月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将所有复试录取的考生名单及未被录取的考生材料报研究生院。

八、 凡与校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抵触的一律以校研究生院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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