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2015年华中师范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进信息公开,严明招生纪律,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原则,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和要求,分配本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及时向考生公布,提高复试工作透明度;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对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讨论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邓宏乾
副组长:叶桦廖卫鹏
成员:邓宏乾、叶桦、廖卫鹏、涂正革、周维第、高炳华、王仁志及各导师组组长
2、成立资格审查和思政品德考核小组。对照学校文件规定,逐项核对、审查材料,确认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并提出意见;通过适当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进行必要的考核并提出意见。
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廖卫鹏
成员:廖卫鹏、周斌、肖和容、陈明宏、王仁志
3、成立督导小组。巡视、督导各面试小组工作,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
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邓宏乾
成员:邓宏乾、叶桦 、廖卫鹏、王仁志、曹阳
4、成立面试工作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相近专业可合并组成)。
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叶桦
成员:由学院统一遴选的若干专家、教授组成,并按工作需要再细分为笔试组、专业面试组和英语面试组等。专业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专业面试分专业进行;英语面试随机抽签分组进行。每个面试小组由5-7名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师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在复试当日抽签确定后公布)。凡有直系亲属参加面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与今年的复试录取工作。面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我院复试细则的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并评定面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资格线(少数民族类考生的复试资格线,按学校规定执行)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统筹考虑今年上国家线生源的数量与质量、生源分布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我院按不低于招生总计划数的120%的比例确定以下复试资格线,实行差额复试。
1、学术型复试资格线
专业名称 |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政治经济学 | 45 | 45 | 68 | 68 | 330 |
西方经济学 | 45 | 45 | 68 | 68 | 340 |
世界经济 | 45 | 45 | 68 | 68 | 330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45 | 55 | 68 | 68 | 350 |
区域经济学 | 45 | 45 | 68 | 68 | 330 |
金融学 | 45 | 45 | 68 | 68 | 330 |
产业经济学 | 45 | 45 | 68 | 68 | 340 |
国际贸易学 | 45 | 45 | 68 | 68 | 330 |
劳动经济学 | 45 | 45 | 68 | 68 | 330 |
数量经济学 | 45 | 45 | 68 | 68 | 330 |
企业管理 | 46 | 55 | 69 | 69 | 340 |
土地资源管理 | 46 | 55 | 69 | 69 | 365 |
2、专业学位复试资格线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农村与区域发展 | 34 | 34 | 51 | 51 | 255 |
金融 | 45 | 45 | 68 | 68 | 330 |
3、复试时间
鉴于参加复试所涉及专业和考生较多等情况,学院今年的复试工作分两批次进行。
(1)2015年3月27日复试专业:
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2)2015年3月29日复试专业
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农业推广专业硕士、金融专业硕士
2015年3月27日复试工作安排
时间 | 复试地点 | 复试科目、时间 | 复试专业 |
周五(3月27)上午 | 具体见10号楼南楼7楼黑板安排(报到当天查看) | 1、英语听力、口语 (8:30—9:50) | 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 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英语面试分三组进行,随机抽签决定顺序;专业笔试分专业进行) |
2、专业笔试 (10:00-12:00) | |||
周五(3月27)下午 | 具体见10号楼南楼7楼黑板安排(报到当天查看) | 专业面试 (2:00-6:00) | 第一组: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第二组:金融学 第三组:产业经济学、 第四组:企业管理、 第五组:土地资源管理 |
2015年3月29日复试工作安排
时间 | 复试地点 | 复试科目时间 | 复试专业 |
周日上午(3月29日) | 具体见10号楼南楼7楼黑板安排 | 1、英语听力、口语 (8:30—9:50) | 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农业推广专业硕士、金融专业硕士(英语面试分三组进行,随机抽签决定顺序;专业笔试分专业进行) |
2、专业笔试 (10:00-11:40) | |||
周日下午(3月29日)下午 | 具体见10号楼南楼7楼黑板安排 | 专业面试 (2:00-6:00) | 第一组:世界经济、政治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 第二组:报考我校金融专硕的考生 第三组:金融专硕调剂生 第四组:农业推广 |
注:报考我院并取得复试资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复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按各项复试考核成绩加权之和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占40%、外语(口语及听力)面试成绩占20%、专业面试成绩占40%计算(调剂生成绩的计算以研究生院发布的复试细则中的规定为准:复试成绩占比100%)。
2、最后总成绩按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加权之和计算。复试成绩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为40%,初试成绩权重为60%。
计算方法:最后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政治经济学 | 3 |
西方经济学 | 5(含免推生1人) |
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学 | 2(含免推生1人) |
世界经济学 | 2 |
区域经济学 | 2(含免推生1人) |
金融学 | 9(含免推生1人) |
产业经济学 | 7 |
数量经济学 | 4(含免推生1人) |
劳动经济学 | 1 |
国际贸易学 | 5(含免推生2人) |
企业管理 | 11(含免推生1人) |
土地资源管理 | 6 |
农业推广专业硕士 | 10 |
金融专业硕士 | 30 |
注:少数接受调剂复试的专业、人数、条件等见附件2,调剂复试程序、要求见《2015年华中师范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六、报到时间、地点及应提交的材料
1、报到时间:参加2015年3月27日复试的考生报到时间:3月26日14:30
参加2015年3月29日复试的考生报到时间:3月28日14:30
2、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10号教学楼南楼702室(报到时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人交纳复试费200元)。
按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参加体检。我院的体检时间为3月29日,上午8:00开始,地点:华中师大校医院。
3、应提交的材料
序号 | 材料内容 | 应届本科 毕业生 | 往届本科 毕业生 | 同等学力考生 | ||
高职高专 毕业生 | 本科 结业生 | 成人高校应届 本科毕业生 | ||||
1 | 准考证 | √ | √ | √ | √ | √ |
2 | 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 √ | √ |
3 | 政治审查表 | √ | √ | √ | √ | √ |
4 |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
5 | 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
6 | 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 √ | √ | √ | ||
7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 | √ | |||
8 | 学生证(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9 | 大学期间成绩单(校教务部门盖章;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 √ | √ | √ | √ | √ |
10 | 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 √ | ||||
11 | 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
12 | 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
13 | 其他材料 | 包括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详情请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 ||||
重要提示: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学历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为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招生纪律和政策的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严肃惩处,决不姑息。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资格。
2、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导小组指派专人在复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的投诉与申诉。督导小组在接到考生投诉和申诉后,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考生;若考生还有异议,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再行复议。
投诉电话及邮箱电话:027-67868477邮箱:huaye2866@163.com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15年3月20日
附件1:复试名单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15年接收调剂生源信息表
接收调剂专业代码 | 接收调剂专业名称 | 接收人数 |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020101 | 政治经济学 | 3 | 初试科目中有高等数学三,经管类考生 | 接收校内外调剂 |
020105 | 世界经济 | 2 | 初试科目中有高等数学三,经管类考生 | 接收校内外调剂 |
020209 | 数量经济学 | 2 | 初试科目中有高等数学三,经管类考生 | 接收校内外调剂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1 | 初试科目中有高等数学三,经管类考生 | 接收校内外调剂 |
025100 | 金融专业硕士 | 14 | 初试科目中有高等数学三,经管类考生 | 接收校内外调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