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粮油食品学院考研招生复试细则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院校信息 >> 考研复试 >> 2015年粮油食品学院考研招生复试细则

2015年粮油食品学院考研招生复试细则

考研时间: 2015-03-2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具体实际,现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的组织领导

组长:王晓曦

副组长:赵仁勇

成员:陆启玉王若兰刘玉兰郑学玲陈洁鲁玉杰郭兴凤

毕艳兰温纪平谢岩黎

二、各专业上线、调剂及招生人数信息

专业

第一志愿上线

(人)

接受调剂

(人)

招生总数

(人)

食品科学与工程

116

10

108

食品工程

0

18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12

0

12

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3月30日上午9点到下午5点期间,到我校莲花街校区粮油食品学院8号楼二楼捷赛厅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资格审查:

(1)往届考生报到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无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交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应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

(3)自考本科生需要出具证明,证明已完成自考规定的科目及环节,这个证明需要审核加盖省级自考管理部门公章。

3.所有复试考生应准备2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必须是6个月之内拍照)。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5.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复试通知书。

6.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学院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安排

考生应于3月31日8:30携带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到莲花街校区8号楼参加笔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凭复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在学院报到资格审查时决定)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请到学院教学办公室(莲花街校区8号楼2层8986房间)选报导师并登记联系方式。

(1)笔试时间:2015年3月31日8:30—9:30(食品科学与技术;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地点:莲花街校区8号教学楼8315,8616教室

科目:食品科学与技术综合知识。范围:《生物化学》、《食品化学》、《食品工艺学》、《化工原理》;储藏物昆虫与害虫综合防治。

(2)面试时间:2015年3月31日10:00—17:00

内容:

①学生自我介绍

时间:3~5分钟

要求双语介绍个人情况,主要了解考生经历,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同时测试考生英语口语和听力。

②面试小组导师提问(1~2题)

时间:5~10分钟

测试考生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知识的应用能力。

③专业英语,阅读

时间:3~5分钟

阅读1篇200字的专业英语文章,并口头翻译。

④实验操作技能

时间:10~15分钟

地点:莲花街校区8号楼8638,8639房间

测试学生动手能力,实验操作基本技能。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1、食品科学与技术:《食品工艺学》、《食品微生物学》

2、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储藏物昆虫学》、《储藏物害虫与防治》

时间:2015年3月31日下午3:00—5:00

地点:莲花街校区8号楼二层捷赛厅

五、复试成绩

复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评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面试成绩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面试

专业

专业外语

实验技术

逻辑思维 语言表达

100分

基础理论

专业知识

阅读翻译

听力

口语

20%

30%

15%

5%

5%

20%

5%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30%+复试面试成绩×7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4门初试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

六、体格检查

复试考生应于3月30-31日自行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格检查。莲花街校区复试考生到莲花街校区校医院体检。

体检时应携带复试通知书、空腹,体检开始时间为早7点。

七、其他事项

1.复试合格的考生应按在4月30日前将本人现实表现的证明(或政审表)(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寄送研招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河南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编:450001,邮递方式如果使用EMS以外的其他快递,须投递上门。

2.除定向就业的考生外,所有录取考生必须于9月10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寄交录取学院学工办,未按时转交档案的不得享受各项学生奖助,未享受的奖助不予补发。

3.录取的调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调送初试自命题业务课试卷。

4.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咨询电话:0371-67758019赵老师

粮油食品学院

2015年3月19日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