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复试资格
1.复试分数线
报考专业 | 英语 | 政治 | 专业课 | 总分 |
环境科学 | ≥60 | ≥60 | ≥100 | ≥370 |
海洋化学 | ≥60 | ≥60 | ≥100 | ≥359 |
二、 注意事项
1.招生简章中环境科学方向下环境化学方向归到海洋化学复试组,复试分数线参照海洋化学。
2.参加复试的同学如低于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复试要求,自动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3.外部调剂:凡总分及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未达到第一批复试标准的考生,请自行联系调剂接收单位,联系好调剂的考生请与南海海洋所李丹老师联系(020-89023135),将签好字的个人调剂申请及对方接收函传真至中科院南海所招生办(020-8902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