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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海运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13-04-0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复试内容: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含思政面试、综合面试等)、外语综合测试(听力与口语、简短阅读)、同等学力加试(限同等学力考生)、体检。

二、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需交验和提交的材料:

1、交验材料:(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应届考生(含全日制应届本科、全日制应届专升本、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往届考生:2012年11月14日前获得的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未取得学位证书,请在毕业证书复印件上注明“未取得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该报告申请周期较长,须尽快办理;持国外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3)准考证原件。

2、交存材料:(1)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一志愿考生免交);(2)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须是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3)身份证复印件;(4)学历证书复印件(若有);(5)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有);(6)1寸彩色照1张,报到后自附于领到的体检表上。(7)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书,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原件);(应届生,由考生在学所在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没有参加工作的,可以由户口所在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3、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委培)意向书。

4、报考定向、委培类别的考生:同时还需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意向书。

5、注意事项: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内容时 间地 点参 加 人备 注
报到资格审查4月09日08:30-11:20航海楼307室全体考生联系人:谢尹琼
专业课笔试(2h)(注: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4月09日13:30-15:30航海楼208室全体考生监考:于春令、谢尹琼
同等学历加试4月09日16:00-20:00航海楼208室同等学历考生联系人:于春令、谢尹琼
专业及思政面试(每人12—15分钟)4月10日08:30-16:00航海楼216室 航海楼218室A组考生 B组考生“专业及思政面试”与“外语综合测试”同步进行,其中专业及思政面试考生报到后随机分成A、B两组
外语综合测试(听力与口语、简短阅读)(以交谈方式为主,每人5—8分钟)4月10日08:30-16:00航海楼208室全体考生
学院会议4月10日16:00-17:15航海楼208室合格生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接受待录取
体检4月11日9:00-11:00校医院全体考生联系人:谢尹琼

四、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计算后形成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名次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参考初试的外语、政治及复试成绩。在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由学校制定)

成绩类别满分加权系数备注
1初试5000.6将满分500换算成100
2专业课(政治)笔试1000.4 1、不含加试成绩;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面试100
4外语综合测试(听力与口语、简短阅读)100
5加试单科成绩100/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6体检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思想政治面试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综合测试)/3

2.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

3.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五、复试名单

以4月3日晚10点前邮件(yuchunling@nbu.edu.cn)回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为准,最终将在4月6日学院网站公布。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复试名单

六、其它温馨提示

1、来我校路线:1)、在汽车南站,乘坐公交车541路、371路到宁波大学站。2)、在火车东站18路到宁波大学站。3)、在客运中心乘501路到宁波大学站。

2、体检须知

3、食宿自理。可供选择:(1)学生招待所,投宿办理地点:本部公寓楼5#1楼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总值班室,可凭本通知打印件申请入住,预定电话:87600631,价位15元/晚;(2)宁大酒店(学校东门外),预定电话:0574-86662222;(3)宁大各学生餐厅均可直接购买餐券就餐。

4、考生按复试名单和要求按时赴校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逾期不参加复试者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材料不全、信息虚假或与原单位纠纷等原因造成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致使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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