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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考研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研时间: 2015-03-23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高翔

副组长:陈炯

成员:王智化盛德仁刘震涛张小斌方惠英潘贤林

申诉联系方式:陈炯Tel:0571-87952531E-mail:zzbchj@cmee.zju.edu.cn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

1.各研究所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教师担任,其中具有本专业指导研究生经验的副教授及以上称职的教师不少于3名;

2.复试由各研究所组织,包括英语能力、综合复试两部分。

综合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政治思想品德审查、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等。各研究所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3.复试时将审查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

4.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能力15%(英语听力、口语等),综合笔试30%,综合面试55%。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各专业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55%)、复试成绩(45%)两项合成,初试成绩单科不足的总分按折算后计。

6.复试的基本要求

(1)符合2015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

(2)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是:总分359(政治55,外语55,1业务90,2业务90)。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列入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各门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280分,可参加复试。

三、日程安排

3月11日下午1:30学院召开2015年硕士生录取工作会议,并将录取名额和考生材料分到各学科点。会后各学科点将复试小组名单、复试时间、地点报学院;

3月12日前:学院研究生科在网上公布各专业复试名单和安排,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3月15日-3月17日:考生体检(具体见校医院网上通知);

3月18日-3月19日:各学科点组织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需先体检,然后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详见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体检、资格审查的通知: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33&object_id=18908

2.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17日到浙大玉泉校区李达三楼211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完成资格审核并领取资格许可证后到各研究所复试。

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2)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3)单独考试考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11年9月1日前毕业)、专家推荐书(二位副高职以上专家)、现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等(强军计划考生无需提供专家推荐书及单位委培证明)。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3.凡确定来参加复试的同学请务必于3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fhy@zju.edu.cn)进行确认。确认时请说明您的姓名和初试总分,收到邮件我们会回复。如放弃复试,也请及时告知。

4.外地考生如有需要解决临时住宿问题,请考生直接联系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宿舍管理中心:0571—87951836。

能源工程学院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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