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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大201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考试复试通知

考研时间: 2013-03-0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根据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决定,2013年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资格

报考专业外语政治业务课1业务课2总分
法律硕士(非法学)55509090345
法律硕士(少民骨干)30508080240

凡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法律硕士考生,均具有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内容复试分组时间地点备注
面试第一组3月24日08:30闵行法学楼203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考生须带材料请看下面的说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第二组3月24日08:30闵行法学楼305
第三组3月24日08:30闵行法学楼401
第四组3月24日08:30闵行法学楼402
英语听力全体复试考生3月23日,学校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请登陆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三、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审查

时间:3月24日08:00—08:25;

地点:闵行法学楼多媒体二。

2、复试考生须携带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英语CET4、6级成绩单或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本科成绩大表;

(5)历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履行学历验证程序,均需原件、复印件;

(6)应届生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履行学籍验证程序,均需原件、复印件;

(7)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均需原件、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提交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9)上述材料均需提交原件验证及复印件备份。我院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3、面试包括外语口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与社会实践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4、专业课知识考核结合在面试中进行,采取随机抽取三道案例题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复试分组(准考证号后五位)
第一组1486510315125081336517583
1016815745101701382115130
1373512561159951649618062
1887114534187961741510167
137781675510193
第二组1452213627101720306014858
0303315280163871778314173
1179915862182091674710174
1336114289103461664816753
118120304613138
第三组1513303031176081220415338
1760018065167501453917510
1072503076120761336717508
1676110163175571180010525
145331574612074
第四组1246511790176091384214531
1778416476102141335916039
1336011805158611417415339
1236016752157511526010773
1793318874

五、体检安排

我院体检时间,详情请登陆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体检表格从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法学院不邮寄书面复试通知给各位复试考生,请复试考生见到以上通知后,发电子邮件至luoyunsjtu@yahoo.com.cn确认收到本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所发邮件请以“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姓名”为标题

凯原法学院教务办联系电话:021-34204983

联系人:骆老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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