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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报考须知

考研时间: 2014-05-22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制:一般为2.5~3年(实习期限不少于半年)。

学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奖助学金:学校提供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细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专业硕士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参加统考考生的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报考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网上报名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所有考生在教育部网报系统网上报名,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为每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应届生须持学生证)原件及报名费,到规定地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

3.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取消其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有关招生信息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通知,如有变动,以国家招生政策和报名期间中心网页公布信息为准。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1.初试时间安排:考生初试时间为每年1月,参加全国统考。

2.初试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初试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复试时间约为每年4月,学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取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相关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复试形式

对于达到复试标准的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面试导师组成员不少于5人。

3.复试内容

复试的内容及具体办法见我校MPAcc中心网站(http://mpacc.hbue.edu.cn)以及研究生处(http://yjs.hbue.edu.cn)招生动态栏发布的《湖北经济学院2012年MPAcc复试办法》。

六、调剂

对于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而初试成绩又达到了国家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其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同意调剂我校的志愿。届时,我校将按《湖北经济学院2012年MPAcc复试办法》统一组织安排调剂考生的复试。

七、录取

1.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政审及体检等方能录取。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已经全部通过或部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考生,或具有三年及以上会计实务工作经验且工作成绩突出的考生,或具有会计师中高级职称且有较好实践工作业绩的考生,可考虑优先录取。相关考生必须提供相关原始证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4.对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政审、体检等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1.中心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2.邮编:430205

3.电话:027-81973948(左老师);027-81973922(曾老师);027-81973750(周老师)

4.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hbue.edu.cn;MPAcc中心网址:http://mpacc.hb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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