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教育部初试成绩加分政策的考生,将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请符合条件考生于3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MPA教育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由MPA教育中心将材料统一转研究生院审核,逾期未提交者,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所有材料均可扫描为电子档发到305656667@qq.com。
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