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考资格
1. 考生应是香港、澳门和台湾永久居民。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具有与内地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具有与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4.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 招生类别
1.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此类学生占用学校当年的研究生国家招生计划,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的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2.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三、 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 (每学年培养费) 12000元
硕士研究生:
——三年制 (每学年培养费) 7000元
——两年制 (每学年培养费) 9500元
专业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商学院) 共计 63000 元
法律硕士 共计 27000 元
软件工程硕士 每年 7000 元,共计 21000 元
*特别说明: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港澳台学生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如果内地学生的收费标准后期有所调整,港澳台学生的收费标准也相应调整。
四、 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下旬至12月初(具体时间按教育部规定)。
五、 考试时间
2009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六、 报名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鹰宇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州: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施靖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5,图文传真:(020)3862781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郭淑华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00853)322340
七、 考试科目
参照《 2009年南开大学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2009年南开大学招收港澳台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考外语和两门专业课,博士研究生考外语和两门专业课。
八、 复试
根据考试成绩 2009年5月份进行。
九、 录取名额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2009年6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
注:博士的招生录取名额,每个博士生导师一般录取 1名。
十、 入学
新生于 2009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天津市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 0086—22)23508447
主页: http://graduate.nankai.edu.cn
E-mail:zhangyz@nankai.edu.cn
十二、请随时留意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信息,以上内容如后期有所更改,请以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