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日前发布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安排,详情如下:
一、复试原则
2011年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政治:50分,英语:50分,专业课:90分,总分345。复试过程将遵照以往程序严谨、充分、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二、复试内容
1、英语听力:
按照教育部学生司通知要求,2011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复试阶段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测试。
听力考试由研招办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3月20日下午2:00—2:30,考场分别设在二、三教,考生于1:45入场,1:55停止入场,具体通知以及相关要求请在考前查看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相关信息,听力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中。
2、专业复试:
1)复试方式:口试
2)复试时间、地点:
女性学:3月18日上午8:30地点:社会学系134会议室(133会议室等候)
社会学(本部):3月18日上午9:00地点:社会学系134会议室(133会议室等候)
社会学(深圳):3月18日上午10:30地点:社会学系134会议室(133会议室等候)
社会保障:3月18日上午8:30地点:社会学系246会议室(203会议室等候)
社会工作硕士:3月18日上午9:30地点:社会学系246会议室(203会议室等候)
人类学:3月18日上午9:30地点:社会学系219会议室(203会议室等候)
3)复试程序:请提前15分钟到社会学系等候会议室签到,并抽取序号,考生将按照序号依次参加口试。
3、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标准为每人100元(17号提交材料时请将复试费交社会学系财务室)。
三、复试提交的材料
1、考生参加复试应携带以下材料:
1)复试考生须提交填写完整后的报名登记表(登录北大研究生教育招生网http://admission.pku.edu.cn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打印报名表”。
2)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仅限往届生)或学生证。港澳台、留学生出示护照或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
3)正式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
4)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
5)可提交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科研成果等以供专家复试组参考。
(以上材料17号下午5点前提交到社会学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考生应对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取消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初取办法
1、初取以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名次为准。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录取。
3、总成绩核算办法:
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听力成绩满分为3分。总成绩=初试4门总成绩*初试70%/5+复试成绩*30%+外语听力成绩(换算成满分3分)。
4、不录取考生将于复试后三天左右以E-mail或者电话方式进行通知,以便考生可以及时联系调剂录取。初取结果以上报北大研究生院获批的名单为准,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也将同时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五、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
六、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录取
被我校深圳研究生院录取的硕士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直接到深圳研究生院报到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深圳研究生院的详细情况及学生入学后的优惠政策请到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网上查询,或拨打深圳研究生院的咨询电话:010-62767162,0755-26035582(26035553)。
请认真查看复试时间安排以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且于3月16日之前反馈信息至yuxp@pku.edu.cn,告知您是否能够准时参加,并附有效联系方式,不参加复试者为自动放弃资格。
【附件】:复试名单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