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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热能工程学院2014考研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14-03-2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招生学科(专业)及计划

招生学科(专业)

分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

复试线

线上人数

复试比例

调剂人数

工程热物理

3

国家线

0

1: 1.5左右

5

热能工程

3

2

2

制冷及低温工程

2

0

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12

一志愿计划10

初试成绩≥325分

12

0

调剂计划

2

初试成绩≥340分

3

建筑与土木工程

(暖通工程方向)

13

国家线

14

3

动力工程

5

2

5

注:一志愿报考“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学科初试成绩高于国家线的考生,可自愿申请优先调入“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暖通工程方向)”或“动力工程”复试,填写《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申请表》,于3月28日前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拟录取办法

(一)拟录取成绩确定

(二)拟录取办法

复试科目

复试内容

分值

考核时间

业务能力考核

英语听力

50分

30分钟

专业笔试

100分

2小时

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

150分

20分钟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各学科复试比例为1:1.5左右。考生的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听力成绩+学科(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总和,各学科(专业)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学科招生计划的20%面向特别优秀的调剂生,该部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从一志愿考生中择优调配;

(2)笔试成绩不合格(少于60分)、或面试成绩不合格(少于90分)、或复试成绩不合格(少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调剂考生确认拟录取后,须在学院指导下登陆研招网,确认接收我校拟录取通知,未按学院规定时间内上网确认者,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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