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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5在职硕士复试方案

考研时间: 2015-01-0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1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含特岗教师)复试方案和名单

为做好201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含特岗教师)复试工作,谨按学校有关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时间

资格审查:2015年1月10日8:30—11:30;

专业复试:2015年1月10日下午,笔试:13:30—15:30,面试:15:45—19:00。

二、复试地点

资格审查:石牌校区研究生院楼303会议室;考生(含特岗教师)带招生简章中所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原件需一式两份;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专业复试:笔试:心理学院710教室;面试:心理学院201室、207室、210室。

笔试时请出示资格审查回执、身份证、准考证;面试时请出示资格审查回执、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科研业绩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三、复试原则

1. 复试分数线: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70,英语40,联考总分130,所有考生均须同时达到单科和总分线方能参加复试。

2. 所有上线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复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3. 考生总成绩=联考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不含专业基础课)×40%,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特岗教师按复试总成绩(不含专业基础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方案

1.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教育心理学(参考书目,莫雷主编:《教育心理学》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面试

①政治理论素养:由复试组专家向考生提出有关当前社会热点问题,要求考生阐述自己的观点。该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分数不纳入复试总分;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专业面试,100分。其中:教学、科研业绩评定,20分,由复试组专家审查考生的各种教学科研成果或奖项等进行综合评定,查原件留复印件;个人研究计划陈述,40分;专业知识和实践问题解决能力的考查,40分。

附:

心理学院复试名单:

邓秀平 彭碧怡 冼艳艳 洪文华 黄银坚 吴 茜

黄越菲 伍瑟玑 陈肖伊 张 雪 刘静怡 冯培恒

陈雪香 崔洁芳 莫景弟 张小樱 聂颖峰 崔燕妍

温雯露 朱元燕 蒋 烨 刘夏苓 梁剑铃 庞 玲

蔡红梅 周 旋 桂 瑜 黄素菲 范燕齐 王艺贞

林沁苑 李晓玲 汤淑青 彭 斌 曾关桦 王明珠

梁日霞 张晓琴 钟 敏

特岗教师复试名单待学校确定后再公布。

心理学院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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