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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地科院2015年考研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15-04-1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平、公正地遴选人才,同时维护考生权益和学校声誉,根据教育部及南京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目的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旨在结合我院各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使复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有效。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1、我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全院招生工作,并负责安排笔试考试的具体事宜。

2、每个二级学科或学科方向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

学科招生小组组长一般由教研室主任担任,具体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并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和实验操作的考试工作,并制定评分标准;

(2)负责制订本专业的外语听力和口试的实施方案,组织外语听力和口试的测试工作;

(3)按《研究生复试情况表》要求作好详细记录,审核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4)复试小组成员采取现场独立评分,小组组长负责分数统计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学科复试小组负责面试成绩的评价。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人选

按照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要求)及有关说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的120%,上线人数不足计划的120%的专业按上线名单确定复试人选。

四、复试内容与程序

1、复试内容

复试分专业课程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专业课程笔试的考查内容包括所报考二级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所在一级学科的综合知识,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是闭卷。

面试包括综合口试、外语听说测试以及理论基础、科研技能测试等,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实验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面试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听说为50分。

笔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90分者)不具备录取资格。

对于通过复试考试的(两门课成绩均高于90分)的考生,将复试成绩计入总分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2、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资格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原件备查)、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原件备查)、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复试

资格合格者,可参加复试。

(3)体检

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表到南京大学医院体检。

体检工作由南京大学校医院组织。①3月17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校医院(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正大门东侧50米)。②3月18日、20日,上午8:30—10:30,下午12:30—15:00;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校医院。体检当日饮食必须清淡。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体检时间的院系或考生可直接与南京大学医院防保科联系(025-83594470转8118)。

3、复试时间安排

3月17日上午9:30资格审查和收费(复试费80元/人)

地点:南大仙林校区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朱共山楼)230办公室

3月17日下午14:30专业课程笔试

3月18日全天面试(各专业的具体地点和时间于3月17日另行通知)

五、其他

1、复试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含复试名次排序)和《南京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一同交研究生院,并在我院主页(http://es.nju.edu.cn)上公布,不再通知个人。对于复试不合格或复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不能录取的考生,将会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2、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将在6月上旬发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指导:王洪涛,王汝成

组长:陆现彩

成员:季峻峰,凌洪飞,刘家润,陆建军,邱检生,王栋,王宝军,王良书,吴剑锋,尹宏伟,朱文斌

秘书:张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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