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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0-11-2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三、学制和在学年限

学制3年。在校年限3—6年。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四、学习费用和奖学金

1、学费: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3、奖学金:教育部为港澳侨和台湾优秀学生设立国家奖学金,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六、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2、报名地点:

①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②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③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④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3、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位、学历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迅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4、华中师范大学代码:10511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

1.硕士生:外国语(满分100分)及两门业务课(每门满分150分)。

2.博士生: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每门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名称请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各报考点具体安排。

时间:2011年4月9日至10日

八、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 6 月下旬寄发给考生本人。

新生于 2011年 9 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须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电话:+86-27-67867707,67861488,67867040

图文传真:+86-27-67861497

联系人:刘成竹

Email:yjszb@mail.ccnu.edu.cn,网址:http://gs.cc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 年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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