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复试原则:
(1) 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推免生文件规定的要求、标准和计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 学院和推免生双向选择;
(3) 总体以考察推免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专业语种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2. 复试对象:
全国范围内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并通过资格审查者。
3. 复试方式、分值及权重:(不同类型的推免生,复试方式、分值及权重不同)
(1)学术型研究生:面试 100分 权重1
(2)英语笔译: 笔试(英汉翻译) 100分 权重0.4
面试 100分 权重0.6
(3)硕师计划:说课 100分 权重0.4
面试 100分 权重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