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及奖助体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在北京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构建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在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名额由北京市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下达我校。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范围覆盖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学校将统筹利用财政资金等经费,加大奖助力度。
学校还将多方筹措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我校对能够按时完成学业的研究生资助额度将超过所缴学费。
具体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将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