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在上海市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报名区域范围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1)。
2.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
3.报考同济大学、第二军医大学指定报考点为同济大学报考点(代码3103)。
4.报考上海师范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飞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04)。
5.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5)。
6.报考外省市(北京市、江苏省除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6)。
7.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
8.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
9.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3109)。
10.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
11.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11)。
12.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大学报考点(代码3112)。
13.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杉达学院报考点(代码3113)。
14.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应用技术报考点(代码3114)。
二、现场信息确认
1.所有在上海报名的考生本人务必于11月10日至14日,8:30至16:00到上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具体安排请查阅各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本人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另带学生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另带学历证书原件。
三、其他事宜
1.推荐免试生网上报名不再需要凭原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全部工作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2.凡选择在上海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201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留存,复印件考生自行留底)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根据自己报考学校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校验码发放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3:30--15:00。
3.报考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报考单位所在省市指定报考点报考。
4.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
5.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6.有关报考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相关网站,报考政策问题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