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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导介绍:韦宝平

考研时间: 2012-07-31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姓名:韦宝平 性别:男

职称:教授 学院:法学院

研究方向:行政法学、国家赔偿法学

韦宝平,男,1962年生,江苏海安人,中共党员。现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兼任江苏警官学院兼职教授、江苏省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讲师、南京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省法学会会员、中共泰州市委宣讲团兼职教授。1984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8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第二学士学位;1991年晋升为讲师; 1997年晋升为副教授;2000年攻读硕士,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1年被批准为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004年晋升为教授。

主要研究

主要从事行政法学、国家赔偿法学的教学与研究,研究方向有行政处罚、行政赔偿、行政复议、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教育行政法等。先后主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省教育学规范项目1项,参加国家部省级社科基金项目2项。至今已在核心或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出版专著、编著(参加)12部。在学术界产生较大影响的代表性论文是:《中国封建监察制度得失刍议》(1996年)、《论国家赔偿范围的拓展趋势》(2000年)、《行政复议管辖若干问题刍议》(2003年)等。在教学改革研究方面,在教育类全国中文核心刊物先后发表论文《案例教学法简论》、《创新教育与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教育视角下的研究型教学》等4篇。1997年获校第五届青年教师工作学习双优奖一等奖,1998年获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000年获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03年获校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优胜奖。2004年获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04年,参与建设的《法学概论》被评为江苏省精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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