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理学考查目标
本学科主要考查法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研人是否具备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察考研人对基本概念和理论理解和掌握程度的基础上,侧重考察考研人综合运用法学基础知识及原理发现、分析以及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二、大纲变化考点解析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大纲在法理学方面的变化:
大纲 科目 | 2015大纲要求 | 2016大纲要求变化 | |||
法理学:改变2点增加1点 | |||||
第十二章 | 第四节 |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依法治国方略及其实施 依法治国的必要性;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 标题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法治体系 三四改为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总目标、原则与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依法治国的重压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任务. 增加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 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充分有利的法治保障体系。 |
三、最新法理学考点解析
第一章绪论
熟悉法学的概念、分类、研究对象和地位;法学产生的条件、发展的历史:源于古希腊古罗马独立中世纪西欧成为神学分支意大利注释法学派资产阶级法学派马克思法学;重点掌握马克思法学的特征。
第二章法的本质与特征
熟悉法的本质的几种学说,容易以选择题形式出现;重点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法的基本特征可以简答、多选形式出现。
第三章法的起源与演进
注意理解掌握以下知识点:法的起源: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法起源的规律:自发自觉、个别规范、氏族习惯习惯法制定法、与道德宗教混为一体相对独立;三大阶级社会中法的演进;两大法系的区别(简答);掌握和再现社会主义法的特点。
第四章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规范作用(5个)+社会作用(2个)(简答);两种作用的区别(简答);中国法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论述);法的局限性(简答)。
第五章法律制定
法律制定的概念(简答);我国的立法体制;法律制定的原则(简答);法律制定的程序: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注意法律案与法律草案的区别,别写错了,简答题型);法律效力:对人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